■ 玻璃辦公大樓裡滿是無法回家也無法買個家的外勞

上禮拜六跟老友們去看了三個展,一天跑三個,真是TMD累鼠我惹-_-||||

老人家腦容量沒那麼大,看完現在只記得三種東西

黑傑克很帥、聖甲蟲是堆糞蟲

還有…

展場上寫著『禁止攝影』就是不、能、拍、照!!!

為什麼看不懂國字聽不懂人話呢?

連跑蜷川實花的二個(小)展館,都有人在拍照

連我故意在旁邊講說「真沒禮貌、沒公德心…」都裝作沒聽到-_-

(就算是正妹穿短裙露長腿也沒有免罪權啦啦啦)

不過,今天的主題其實是『複數戀愛』(←TMD好聽的講法)

什麼是『複數戀愛』呢?講得白話一點,就是劈腿啦啦啦~

 

寫過論文的小學生(!)都知道,對於專有名詞要先訂義。

我流的『劈腿』定義是-『有雙方都認可的交往關係下,與第三者有不尋常的類交往關係。』

講得這麼不清不楚相信大家也聽得不明不白,

簡單來說『劈腿』是跟性騷擾一樣都是告訴乃論

只要你的交往對象不提出告訴(或沒發現),狹義上的『劈腿』就不成立。

 

此時,會有兩種論點產生。

『人活得好好的,為什麼要劈腿?』

『人活得好好的,為什麼不劈腿?』

 

我們可以從不遵守展場禮儀的人發現,劈腿的人為什麼要劈腿

1.只要不被人抓到的話,偷拍很爽啊

2.就算被人抓到了,他也無權叫我刪檔案,我還是爽到啦

3.就算他叫我刪檔案,那又怎樣,我又不會少一塊肉 ,頂多蜷川實花不再來辦展,那又怎樣,看別的就是了

轉換成劈腿就變成

1.只要不被人抓到的話,偷吃很爽啊

2.就算被男(女)朋友抓到了,我們又還沒結婚,他也無權叫我跟對方分手,我還是爽到啦

3.就算他叫我跟對方分手,那又怎樣,我又不會少一塊肉,頂多我在朋友圈裡名字臭掉,那又怎樣,找別人就是了

 

這就是劈腿的悖論

此時,T同學提出疑點。

 

「可是,劈腿的人應該並不只有爽到吧?他也會因此失去什麼而受傷啊。」

「-__-太天真了,基本上,劈腿的人是『很強』的,才不會因此受傷呢。」

「……那,總會有因果報應吧?」

「如果會有因果報應的話,那被劈的人不就都是罪大惡極的大壞蛋?!\^q^/ 才會被劈得到『報應』。」

 

總之,爽都嘛你在爽,痛苦的人還是痛苦的。

 

那種痛苦程度就像是身處在一個滿是小人的公司

你是個每天認真加班,領乾薪的上班族

身旁的小人卻不用工作上FB準時下班領爽薪

你看了很不爽,卻又不能怎樣,因為全公司大部分(連主管)都這麼做。

你也曾想過,是不是要與世~推移,讓自己也變成小人領爽薪

但你的道德觀又無法接受這樣的自己

只能每天邊辛苦地工作邊感嘆現在的價值觀變了。

 

某天,我在甜甜圈店裡看書時,聽到旁邊大學生說的話,也真的覺得現在的價值觀變了。

她說…

 

「哼~我寧願先劈腿,也不要被劈呢~~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◆同場加映-從前科犯論「避嫌」

 

男(女)朋友常跟異性友人單獨吃飯?

還會去異性友人獨住的家裡聊天?

卻對女王男王聖上主子宣稱我們只是朋友。

就算真的沒什麼也會被誤解吧~

先把『避嫌』二個字寫一千遍再發言吧!

 

若是有前科,還這麼做的話…


講難聽一點,這種感覺就像是有個強X犯假釋出獄後,每天都故意到女校前面逛大街

說是自己家就在附近,剛好經過而已

明明就有很多條路可以選,可能經過女校的路真的比較近

但…多走幾步有這麼難嗎

 

不過,如果只是個普通的路人,誰管他要不要經過女校啊…-3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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