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要放什麼照片,只好放食物了(喂)



昨天完結了某大長篇,心中很感慨(?)

最大的感概還是,我總算能自稱自己在寫小說了!

因為之前看●把刀說過,「想寫小說?先寫篇十萬字的長篇來看看」之類的言論(原文不記得啦)

這篇是十萬的二倍,總算跨過去了:)


卜洛克說,「短篇小說靠創意,長篇小說靠毅力。」

說實在的,這篇大長篇沒有什麼新鮮特別的劇情,

獲得到讀者的喜歡,完全是靠慢慢鋪陳這個故事的毅力吧


除了補完番外、製本外,接下來想嘗試寫點新的東西:)

雖然不能以之為業,不過,寫作好像漸漸地成為我生活中的一部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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